明確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確保公司內財務管理的正常運作。.
2.範圍
適用於工廠所有與財務有關的事情。
3.定義
3.1會計:負責賬務登記,單據核查,不得從事錢財保管工作。
3.2出納:負責錢財的保管,支付,不得從事賬務登記工作。
3.3總經理:負責收據及現金支票的購買,登記、簽核。
4.規定細則
4.1 付款:
4.1.1 日常必要開支(夥食費):必須有經手人、監督人簽字,再由總經理簽字審核,
經會計確認後出納方能付款。若總經理外出或無時間簽字的情況下,由廠長代簽字,
會計審核金額合理後出納可先行付款,之後再找總經理補簽字即可。
4.1.2 日常非必要開支:如出差費等,必須有經手人、廠長、總經理簽字,經會計審
核單據正規、齊全後出納方可付款。出差費用報銷的,必須提供《外出放行條》或
《用車申請單》(上面要有廠長和保安簽字),同報銷單粘貼在壹起作附件。
4.1.3 供應商現金結貨款的:必須有總經理簽字。在總經理外出時,須電話請示,如
同意付款則由廠長代簽字,經會計審核單據齊全(附有總經理簽字的采購單),經手人
有簽字後出納可先行付款,之後再找總經理補簽字即可。(付款金額在500元以下時
可不用總經理審批,由廠長簽字審批即可。)
4.1.4 供應商月結貨款的:在確認應付貨款時必須有經手人、廠長、總經理簽字後出
納方可掛帳,在結算貨款時必須有廠長、總經理、會計簽字後出納方可付款。
4.1.5 出貨時需請車的,必須由業務跟單員寫《請車單》,經廠長簽字審批方可。結
款時,在結款憑據後附上《請車單》,然後按現金結算方式辦理。
4.2借款:
4.2.1公司在職人員急需用錢時可向公司申請借支,但每次借支金額不得超過所押工
資的50%,且在下次借支前必須將上次借支的金額還清後才可辦理。
4.2.2借款單上必須有借款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會計審核後出納方可付款。
4.3 會計日常工作內容
4.3.1 認真做好現金的收支工作,保證每天的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帳上金額相符。每
星期編制壹次現金收支匯總情況表遞交總經理。
4.3.2 建立銀行支票領取簿,認真填開支票,作廢支票要交回保管員。登記銀行日記帳,月末到銀行索取銀行對帳單進行對比,有未達帳項的要做銀行余額調節表。每星期
編制壹次銀行收支匯總情況表遞交總經理。
4.3.3 建立收據領用簿
4.3.3.1所有收據由總經理負責購買,然後在背面簽名及登記收據號碼後交會計保管。
4.3.3.2會計在每次收貨款前將收據薄交出納,出納在所用的收據上蓋財務章後生效,其余沒用的不可蓋章。收據薄使用完畢交還會計檢查核實後作保存。
4.3.3.3每本收據簿使用完後,經會計在封面上簽名核實無誤,轉交總經理保管。
4.3.3.4會計每月10號前將上月所用的收據、對賬單、應收應付賬單、整理好交黃小姐核查,由黃小姐將核查結果告知總經理。
4.3.4 建立送貨單管理簿
《送貨單》由財務部管理並登記號碼,業務領用後必需交回財務進行核銷。
4.3.5 認真做好單據的收集工作、做好應收應付工作:
4.3.5.1應收帳款日常歸集:首先每天要從倉庫收取《進/出倉單》、《驗收單》,從業務處收取《送貨單》,客戶的《入庫單》,進行分類歸集。然後按客戶分類將應收明細錄入到電腦裏,月末出應收帳款對帳單。對帳單的載止日期以客戶給的日期為準,準時打印出對帳單傳給客戶,請予確認回傳。然後按客戶名稱順序匯總成應收帳款匯總表,請業務助理、廠長、總經理確認簽字之後作帳。(應收帳款單據要有出庫單、送貨單、客戶的入庫單復印件、報價單、訂單、對帳單)。
4.3.5.2 應付帳款日常歸集:月末壹次匯總,將匯總金額按供應商名稱順序在電腦裏編制應付貨款匯總表,請采購員、廠長、總經理簽字,然後作帳。(應付帳款單據要有驗收單、入庫單、供應商的送貨單原件、報價單、訂單(采購單)、對帳單);
4.3.6每月10號前上報應付款明細,交延生開出支票後通知供應商結款。
4.3.7 編制記帳憑證,並錄入電腦裏匯總,月末出據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應收帳款
明細表、應付帳款明細表、成本分析表各壹份交總經理。
4.4 出納工作內容
4.4.1現金日記賬明細登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月底填寫出納報告單交會計審核)。5000~10000元現金存入農村信用社,超過10000元現金通知延生處理。
4.4.2做好銀行日記賬明細登記。
4.4.3每月15號準備現金發放計時人員工資,每月30號發放計件人員工資。
4.4.4日常必備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5000元以上需存入銀行。當晚不能存銀行時
要交總經理或請示總經理指定人員代為保管,代為保管人員須和出納辦理交接手續。
4.4.5負責客戶款項催回。
4.4.6按時繳納以下固定費用:
4.4.6.1勞運管理費: 200 元/月
4.4.6.2工商管理費: 400 元/月
4.4.6.3衛生費: 250 元/月
4.4.6.4治安費: 3600元/年
4.4.6.5牌照費: 元/年
4.4.6.6土地使用費: 6000元/年
4.4.6.7水費: 1200元左右/月
4.4.6.8電費: 8000元左右/月
4.4.6.9社保: 4500元左右/月
4.4.6.10地稅 1500元左右/月
4.4.7 車輛保險:每年12月14日前將資料(行駛證正本、副本復印件)交黃’S處理。
4.4.8 車輛年審:大車每年12月,小車每年2月,由司機處理。
4.4.9 每年7月法人代碼證年檢。
4.4.10 稅務登記證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