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辭職員工應將《辭職申請表》提交給部門主管簽字。
2.交接工作時,公司會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無誤後由公司負責人簽字。
3.財務部將檢查離職員工和公司是否有財務欠款(包括借的物品和差旅費報銷等。).如果有欠款,需要結清。如果沒有拖欠,財務部會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
4.在員工獲得所有要求的離職表上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將向員工發放離職證明。
5.人事行政部門安排人員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在備案和審核意見的基礎上,暫停該員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可以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
6.人事行政部將對離職員工的檔案進行再次歸檔,同時結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