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質上沒有區別。如果說區別,那只是壹種表象形式。在使用方面,原是“必須掛”在經營場所明顯的地方,否則可能會被罰不掛證照;復印件壹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
2009年3月1日起,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設立、變更登記、換發營業執照的各類市場主體,換發新的營業執照。此前已存在的各類市場主體可繼續使用原營業執照或申請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新版營業執照將打印國徽、邊框、稱謂(營業執照)、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登記機關公章、年月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等內容。,並打印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和編號、記錄事項的名稱和內容、二維碼等內容,其中復印件將與年報提示面對面打印。
所需材料
工商登記需要準備以下事項: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註:住宅用途證明材料的準備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是自己的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和自己的身份證;
(2)租房的,需提供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房租發票;
(3)以公司名義租用寫字樓的,需要公司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租金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