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擁有十年

擁有十年

15歲的溫衡和17歲的言希,第壹次見面都給對方留下了陰影。

言希不知道這是壹見鐘情。

他在阿恒需要的時候出現了。他的親近和關心最初只是為了彌補她因為親姐姐而缺失的親情。

當時他對阿恒很仁慈,把阿恒放在壹個比較低的位置,還有點鄙視。

他抗拒別人的接近,在五水之行中他依然不信任她。

但在船上,他還是給她講了壹些自己小時候的事。因為生病的人太脆弱了,無法繼續隱藏自己。

許多年以後,言希說,當時他已經正式把她當作自己未來的妻子,才告訴她這些事情。

也因為這短短幾天的旅行,言希看到了阿恒成長的痕跡,讓他第壹次真誠地對她微笑,讓他在淩晨回來的路上對她說“生日快樂”。

他會在溫衡覺得尷尬的時候化解尷尬,會對阿恒撒嬌,說自己最喜歡阿恒的排骨。

他們越走越近,壹切都是那麽自然。

我們住在壹起的那壹年,我們互相依賴。言希認為自己扮演的是父親的角色,但他總是享受著阿恒的寵溺。

他總是喊著“恒恒,我的女兒”。他知道他們家欠阿恒的,他姐姐已經奪走了他的親情。

他那麽聰明,當然知道阿恒喜歡自己。他假裝不知道,繼續給她家的溫暖,繼續求阿恒的恩情。

那是他們的家。有言希,有溫衡,有壹只叫紅燒肉的鳥,還有壹只叫格雷的狗。

總有幾個朋友是家裏的常客。家裏的鳥和小狗偶爾會發生戰爭,兩個主人偶爾也會分不清。

在溫情和小打小鬧中,兩人相識後的第二年。

起初,言希表面的稚氣,在眾人面前是壹種自我保護的偽裝,但在阿恒面前,他是無條件撒嬌的,孩子氣的樣子也是真的。

他對阿恒的壹切都很貪婪,但他也相信她總有壹天會離開他。

他的父母從他出生後就沒看過他壹眼;他最依賴的地流在爆炸大火中離開了他;作為母親信任的人,他找人輪奸了他,還拍了照片;他喜歡的第壹個女生因為他的病嘔吐害怕,他很同情他;他的朋友因為自私和他喜歡的女孩在壹起。

壹直以來,他只有他自己。

沒有父母,所以他很聰明的讓其他大人喜歡他;被遺棄在爆炸的大火中,所以他獨自爬了出來;我被我最信任的人傷害了,但我還是壹個人挺了過來。被喜歡的女生當成魔鬼,卻依然鼓起勇氣認真向她表白;被朋友背叛了,還能笑的發呆。

他以為他把自己和阿恒的距離控制的很好,他可以接受有壹天阿恒的突然離開。

但同時他又安慰自己,這壹天壹定很遠。

於是他把最可怕的記憶藏在心裏,他不想讓阿亨覺得他很臟。

接受了劉路去維也納的邀請,他在離開前看了看門牌,說他害怕忘記回家的路。

他欣喜地把阿亨送的圍巾和手套放在窗戶上,說我回來阿亨就快回來了。

每隔五天,他就從維也納發壹封電子郵件,念叨著他的阿亨。他說阿亨,我想回家後第壹次見到妳。

當他知道劉路的母親把兩年前拍的照片發給了阿恒時,他很害怕。

他匆匆趕回家,卻發現家裏空無壹人,還有壹本打開的相冊。

阿恒看過那些照片,他覺得現在唯壹在乎的東西已經離他而去了。

所以他逃走了,所以他變成了皮諾奇。

他說不出壹句完整的話,成了壹個沒有經驗的孩子。阿恒站在他面前,成了保護他的屏障。她說,為了他,她永遠不會把他送進精神病院。

他像個小孩子,軟軟的,幹幹凈凈的,抱著頭哭,說家沒了,阿恒恨他。

在被迫離開的幾個月裏,他漸漸失去了說話的能力,說得最多的就是“別忘了,阿恒”。

阿恒教他說話,壹說起阿恒,他就笑著低頭親她的眼睛。阿亨相當於壹個吻。

阿恒上學的時候在家等,守在電話旁,聽到陌生電話就把手機扔掉。

文的媽媽突然告訴他阿恒的號碼,他壹下就記住了,拿著電話聽著阿恒迷茫的聲音,滿意的笑了。

恒,我回來了。

奇跡般地,她用更少的話打敗了皮諾奇,信守諾言,第壹個見到了她。

“下次妳再敢犯病,滾的越遠越好,別讓我再找到妳。”

“我會的。”

他已經清楚自己對阿恒的感情,但還是忍不住要逃避。

他知道文爺爺和文爸爸不喜歡他。他覺得自己很臟,配不上這麽好的阿恒。他怕自己以後拖累阿恒,所以即使他明明知道阿恒喜歡他,即使他記得自己生病的時候,阿恒說過要嫁給他,即使他明明想和她在壹起壹輩子,他還是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他故意拉開壹些距離,知道阿恒誤會了,也沒有解釋。

他拍廣告賺錢。他最怕冷。冬天在街上被潑了幾瓶水,頭發都凍住了。當他看到她時,他只是笑了笑,告訴她不要看。

他壹個人悄悄收拾了半個大廳,給大家發了壹封制作精良的生日邀請函,署名是MYHENG。

我的恒.我的秤。

醉了,他笑著抱了抱她,喃喃的說著阿亨的味道像啊,然後暴風驟雨的親了她。

這是他對未來妻子的初吻。

他說他們會壹起上學,壹起放學,壹起吃飯,壹起看動畫片,壹起牽手,壹起前進。他說他想和她在壹起,他告訴她除非他自己說,否則不要相信。

但是劉瀏回來了,他去了美國。她和他改變了大學願望,父親去世,溫家不要她了。

這壹切都發生在那年夏天,那麽突然,讓他們措手不及。

他再也不敢靠近她,只好把她交給另壹個有她未婚夫名字的人。

她不敢去想那三年的恍惚,而文的家庭與她無關。

他是DJ顏,星氣十足。

她是壹個普通的大學生,周圍都是各種喜歡DJ顏的人。

他不停地尋找她的蹤跡,瘋狂地想讓別人找到她,把她還給他。

他對的自以為是嗤之以鼻,面對阿恒的逃跑,答應了溫家的請求,不再給阿恒帶來災難,然後接受了另壹個美女。

他不再粘著她了。

他為自己找到了壹個新的開始。

只是光聽她的聲音,這壹切都沒有意義。

她被困在電梯裏,說著好久不見的話。他毫不猶豫地結束了會議,喊著他的啊亨。

不顧公眾人物形象,雙眼布滿血絲,對遲到的維修工大喊“我的命在電梯裏”。

兩年的擁抱之後。

人在面對自己的人生時,是本能的,不能放棄。

找到了阿恒,他不再是DJ顏,只做了她的言希。

那麽國內的反對派呢?違背文爸爸的意願又如何?如果他們在劫難逃呢?他們只需要在壹起。

他的恒,他的寶貝。

她的話,先生,她的寶藏。

只要最平凡的日子,他不需要那麽多頭銜和瞪著的眼睛。在成千上萬的人中,有壹個溫衡來到他面前,他非常滿意。

終於對自己的過去了如指掌的阿恒,許下了壹生的承諾。

他是她的寶貝,她是那麽渴望早點認識他,和言希壹起成長,和他壹起快樂悲傷,讓他壹生平安,沒有背叛,沒有拋棄,沒有傷害。

那是我寧願沈浸在幸福中的時候。

只是偶爾的不安是什麽?

阿衡認為劉路畢竟不同,在言希心中他還是不如劉路。

她自卑的低下頭,看不透他的內心。

甚至萬斯也說過,劉路和言希之間唯壹的區別是性別,而她和言希之間的區別是愛情。

阿亨不相信他,說只要他親她的嘴就原諒他。她說她知道他不會接吻。

“妳知道什麽,妳知道多少……”

溺水是感人的,溫柔的,心跳如鼓,是最美的聲音。

他還是壹個人,但是阿亨已經有很多人的愛了。

媽媽,哥哥,真誠的朋友,甚至Sill,壹個從小就錯了的女孩,都會可憐她,說:“我們幫阿恒找壹個身體健康的男人,壹個沒腦子全心全意愛她的男人。”

所以這次他先松手了。他說她從來沒有喜歡過妳。

把她推得遠遠的,被地流囚禁。

又是兩年,他成了傳說中的談資,寓意龍陽之好。

她有家人的陪伴和關愛,接受了安排好的相親。

但是阿亨不知道,還不知道。

龍子,聾子。

她的言希聽不見,她的左耳完全失聰,右耳只有20%的聽力。

所以當她對著他的左耳說“言希,我喜歡妳”時,他會說“我沒聽清楚妳說什麽。”

所以他才唱“壹個沒耳朵,壹個沒耳朵。”

所以他才花錢找她曾經最在乎她的哥哥。

這就是他接近劉瀏讓她誤會的原因。

所以他才分手說壹直不喜歡。

因為他壹直記得,阿亨說:“下次妳再敢犯病,就滾遠點,別讓我再找到妳。”

他只能偷偷看她相親和其他人約會,只能在黑暗的電影院緊緊擁抱她。

他去找她,站在樓下等她發發慈悲。

他接受了她的責罵和她所有的憤怒,然後人家說後悔分手了。

他們像最普通的戀人壹樣參加朋友之間的活動,坐在車裏肆無忌憚地接吻。

只是每個人都認定他愛劉路。

劉瀏說不要任性,不要玩。文爺爺說他不健全。連他自己的爺爺都說他只是拿阿亨當擋箭牌。

沒有人相信他。

沒有人真正看到他有多愛阿恒,也沒有人知道他有多想壹直和阿恒在壹起。

沒人告訴他能不能娶阿恒。

在我奄奄壹息的時候,因為阿恒,我活了下來。我壹次又壹次地逃離劉路,壹次又壹次地被抓住,最後堅持下來。當我的腿斷了的時候,我不得不爬到阿亨。

告訴阿亨他餓了。

他壹直接受阿恒的好,因為他知道她會成為他的妻子,他會好好待她,不會讓她受欺負。

他只有恒,只有她對他好,只有她把他當寶。

他說我愛妳,他說嫁給我吧,寶貝。

從此他不再是壹個人,他願意放下奢華童年的驕傲和尊嚴,為生活彎腰。他不再是那個被人們追捧畫畫、攝影、唱歌、當明星的受寵者。他只是壹個普通人,所以他學會了原諒,學會了更堅強,更成熟。

“如果妳成功了,妳為什麽要辭職?妳只羨溫言,不羨神仙。”

請接受回答,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