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民法問題 意思表達不自由的脅迫和無意思表示

民法問題 意思表達不自由的脅迫和無意思表示

在本題中,乙認為簽字行為屬於簽到,根本沒有與甲發生買賣關系或其他法律關系的意圖,故不構成意思表示。

而被脅迫所做出某壹行為,行為人雖被脅迫,但任然做出了意思表示,只是該意思不是其內心的真實表達,因而,該行為也是表意行為,只是由於法律保障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規定被脅迫而做出的表意行為是屬於可撤銷的表意行為(即不合法的民事行為中的壹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