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滿足《電子簽名法》要求的簽名方式才是有效的,反之視為無法律效力的電子簽名方式。
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舉例:通過手寫簽名在紙上,然後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制作成照片,然後掏空紙質底色,形成只有簽字文字部分的圖片,進而使用到電子文檔中,這樣的簽名方式是無法律效力的,無法通過字形去鑒定簽字人是誰,在什麽場景下進行的簽字。
——什麽是手寫原筆跡電子簽名?
基於生物特征識別的技術,通過電子設備手寫輸入簽名信息,並記錄了簽名的外在形態、簽名的生物特征數據,確保電子簽名的留存數據能用於司法鑒定,與紙質上簽名壹樣,通過痕跡學原理、生物特征為依據,能起到鑒定簽字人真實身份的作用,視為原筆跡電子簽名。
——技術特點
通過電子設備輸入簽名信息,采集簽署人書寫過程中的筆畫、筆序、筆壓、筆速、簽署時間等多維行為特征信息,形成數據包,采集完成後,簽名字體具備筆跡識別功能,通過算法提取簽署的生物特征信息,能夠通過筆跡學原理,追溯還原筆跡的成因,分析筆跡走勢和書寫習慣,進行智能比對,可以有效識別是否為本人簽署。
——技術優勢
手寫原筆跡電子簽名在保留傳統的簽字習慣的同時,記錄了比紙質簽署更多的特征信息,同時利用國密加密、區塊鏈存證等技術確保電子簽名防篡改、防抵賴,是可靠的具備司法效力的電子簽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