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陽為什麽被開除?其實要從14年前說起,當時高賀犯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這個高賀就是孫興,因為高賀是高明元和何雲的兒子。最後在父親高明元的運作下,被判死刑改判有期徒刑後,進壹步讓高河保外就醫,後改名孫興。
之後,高賀接受了整形手術。從此成了新人,孫興,現在逍遙法外。李成陽的師傅林漢發現此事後,向何雲舉報,稱何雲急於保護兒子,誣陷林漢受賄,也導致李成陽因關系密切被派出所開除。
李成陽的回歸還是合理的。李成陽走手續的時候有問題。簽完就直接走了,免職原因是貪汙受賄。這個案子當時連查都沒查就直接定性了,完全不合理。看辭職報告上的人簽名。是何雲!
督導組在搜索馬帥之死等案件後,已經發現了何雲的反派身份。再加上何勇調查的高明元、董耀等人的證據,基本可以判斷成陽肯定是被冤枉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承擔糾錯的責任,公平正義就無法得到充分體現;同時,李成陽可以隱藏自己的身份,幫助何勇找到其他證據。所以從劇情的整體劇情來看,李成陽的回歸還是很合理的。
結論在沒有證據證明李成陽受賄的前提下,對他的免職決定違反了程序規定。無論4年後還是14年後,錯誤的決定都會被撤銷,這是法治的要求,也是符合規定和條件的。
當然,劇末李成陽重回壹線,肯定是他自己的選擇。當然,他也可以選擇只恢復名譽不恢復警察身份,或者做後勤工作。畢竟他離隊太久了,壹線工作有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