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條件的可以單獨開戶。
2.按照規定,只要當事人有獨立的私有房屋產權證或公有房屋租賃證,就可以分戶。
申請人需持私房所有權證、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政務中心註冊地派出所窗口辦理人戶分離手續。
獨立賬戶所需條件:
1,申請人必須擁有壹套住房;
2.申請人按規定程序到當地政務中心登記的派出所窗口辦理分戶手續,並提交私有房屋所有權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3.獨立賬戶所需的其他條件。
入戶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村組同意分戶三級證明,需要加蓋公章和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申請入戶,並提供本人簽名的申請入戶證明;
3、本人房屋產權證(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向民政部門申請明確門牌、戶名、牌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第十九條
公民的戶口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居、合並、失蹤、收回或者其他原因發生變動時,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