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代簽有什麽後果
根據《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壹條,代簽有以下後果: 1、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法律後果。 2、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3、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經過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擔法律後果。 4、如果代簽行為有合法授權或者事後追認的,其代簽行為有效,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