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整現有銀行U盾在全流程網上商事登記中的電子身份認證驗證規則,對商事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經營者)、業務經辦人要求其簽名的銀行U盾必須是深圳本地頒發。
二、系統自動驗證商事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經營者)、業務經辦人申報的手機號碼必須與銀行預留的手機號碼壹致。
三、系統驗證商事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經營者)、業務經辦人簽名的同時,銀行會向簽名人預留手機號碼發送操作風險提示短信。
具體事宜建議撥打對應銀行的官方客服電話咨詢。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8-3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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