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追星族”神魂顛倒,把偶像當作精神支柱,整天活在幻想世界裏,導致心理失衡;壹些人在公共場所追逐、攔截明星以獲得他們的簽名,或者擁擠、拼命喊叫以發泄情緒,導致公共場所秩序混亂,造成傷害和破壞。壹些“追星族”壹閉上眼睛,心裏就出現偶像的影子,幻想嫁給歌手,經常失眠、自尋煩惱、頭痛、身體不適、心理失衡。
2.導致學術疏忽
"勤勞者好勤奮,浪費者好玩樂."“追星族”迷戀偶像化的明星,尋求快樂和精神寄托,轉移或降低學習興趣,經常上課遲到早退,回家不認真復習功課、完成作業,學習成績下降,甚至厭學、逃學、棄學,導致學業荒廢。
壹個初中男生在劉德華聽了壹場演唱會,被劉德華動人的歌聲和瀟灑的舞姿深深打動。從此,他悄悄地把劉德華當成偶像來崇拜和學習。他拿出平時的積蓄,買了壹個隨身聽和壹大堆劉德華的專輯卡帶,壹有空就聽、唱、學。劉德華的臉壹出現在電視上,他就會立刻放下作業,飛到電視機前。只要有劉德華主演的電影,他都盡量去看。平時他的言行也是“劉樺”,還特意買了壹張劉德華的照片放在桌子前,上面寫著:“向他學習。”結果期末考試,我所有門都不及格,被迫著陸。
3.刺激高消費欲望,誘發違法犯罪行為。
“追星族”大多對明星念念不忘,卻看不到他們成功背後的汗水。他們只是單純的崇拜和欣賞自己帥氣別致的魅力,奇奇怪怪的華麗服飾,豐厚誘人的收入,以及伴隨成功而來的掌聲、鮮花和名氣。這就容易導致“追星族”的不良心態,重外表輕內心,重結果輕過程,重享受輕奮鬥,導致人生觀價值觀扭曲。尤其是近幾年,著名歌手演唱會門票價格驚人,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購買錄音帶和錄像帶的費用,尤其是“發燒”的錄音帶和CD唱片,更是可觀。這無疑刺激了“追星族”的高消費欲望,當他們無法用合法收入滿足需求時,就可能誘發違法犯罪行為。壹個少女為了用450元錢買壹張劉德華簽名的照片,出賣了自己的身體;壹個少年為了買黎明音樂會的票,搶了幾個小學生的零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