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三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登記申請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三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登記申請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