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強迫的情況存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有效;否則,就可能無效。並且要雙方都簽字。
離婚協議書需要具備以下幾點,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壹,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二,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第三,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
擴展資料:
離婚協議書要包含的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同生活,未與子女***同生活的壹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壹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同生活壹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壹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簽好離婚協議只是登記離婚的第壹步,即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是中國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
如果沒有登記離婚,協議簽好之後,是沒有生效的,該協議就是民法裏面所講的附條件生效的壹個合同,即以離婚為前提,該協議才生效,如果沒有離婚(經過法定的認可),該協議未生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