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同辦理方式不同,分為從事APEC事務的政府高級官員或負責旅行卡業務的政府官員以及在APEC組織任職的中國籍官員、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企業人員、地方國有企業人員、民營企業人員、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臺港澳資企業中的中方(大陸)人員,不同身份申請遞交單位也不同。
1、從事APEC事務的政府高級官員或負責旅行卡業務的政府官員以及在APEC組織任職的中國籍官員以及申請遞交單位;
政府官員由申請人所屬單位按因公出國管理審批程序,將申請人材料送有外事審批權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在APEC組織任職的中國籍官員由申請人原所屬單位審核申請材料或將其材料送該單位有外事審批權的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相關部門審核後將有關材料送外交部領事司審查,領事司審查合格並獲其他經濟體批準後為申請人頒卡。
2、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企業人員以及申請遞交單位;
由申請人所屬企業按因公出國管理審批程序,在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後,將有關資料送外交部領事司審查,領事司審查合格並獲其他經濟體批準後為申請人頒卡。
3、地方國有企業人員以及申請遞交單位;
由申請人所屬企業按因公出國管理審批程序,將申請資料送其企業註冊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事局、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蘇州工業園區外事辦公室審核。
有關外辦審核合格後將有關資料送外交部領事司審查。領事司審查合格並獲其他經濟體批準後為申請人頒卡。
4、民營企業人員、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臺港澳資企業中的中方(大陸)人員以及申請遞交單位;
由申請人所屬企業將申請人材料送其企業註冊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事局、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蘇州工業園區外事辦公室審核。
有關外辦審核合格後將有關資料送外交部領事司審查。領事司審查合格並獲其他經濟體批準後為申請人頒卡。
擴展資料我國持卡人旅行卡背面的外方經濟體縮寫最多可有16個:
JPN(日本),KOR(韓國),MYS(馬來西亞),IDN(印度尼西亞),BRN(文萊),PHL(菲律賓),SGP(新加坡),MEX(墨西哥),THA(泰國),VNM(越南),AUS(澳大利亞),NZL(新西蘭),PNG(巴布亞新幾內亞),CHL(智利),PER(秘魯),RUS(俄羅斯)。
其他經濟體的英文縮寫是:CHN(中國),HKG(中國香港),TWN(中國臺北),USA(美國),CAN(加拿大)。
各經濟體允許最長停留期為60天或90天不等,具體為:
60天: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越南、巴布亞新幾內亞
90天: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日本、韓國、泰國、文萊、墨西哥、秘魯、智利
如旅行卡有效期不足60天或90天,需在卡到期前離境。
其他經濟體持卡人來中國每次最長可停留60天。
中國領事服務網-APEC商務旅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