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效。合同壹般寫明當事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壹方只是打印名字,但沒有手簽,或者按指印,對合同也未通過其他形式認可,合同應為未成立。如果合同上打印了該方的名字,該方雖未簽字,但按了指印,則合同成立,合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效力性規定的,應為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