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將對“借條”或形式上有瑕疵的“收據”是否存在借貸關系,結合其他證據進行認定,同時,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合法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可以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款金額大小、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明細等進行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