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名?
1、公司就是法人,是壹個組織,分公司不是法人,分公司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以為分公司的壹切經營活動都聽從總公司指揮,只需要負責人。分公司需要領取營業執照。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壹百壹十五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是什麽
1、主體資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
2、稱謂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3、獨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誌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揮。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於本公司。
4、財產關系不同。
在財產關系結構上,子公司雖然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於自己的財產。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於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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