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M標準是Internet工程特別工作組(IETF)以及Internet研究特別工作組(IRTF)1993年初,已提出四份RFC(Requests For Comments)作為建議的標準,其編號為1421~1424。
這些RFC定義了PEM的保密功能以及相關的管理問題。有關的軟件相繼得到開發並投入使用。由於美國的出口限制政策,其他國家各有其不同的實施方案,但基本原理還是壹致的各用戶的用戶代理(User Agent-CA)配有PEM軟件。
擴展資料:
PEM的運行依賴PKI(公鑰基礎設施),如CA;PEM提供4中安全服務,即郵件加密、 報文完整性、發送方認證、 防發送方否認。
PEM安全功能使用了多種密碼工具,包括非對稱加密算法,對稱加密算法以及報文完整性。對稱加密算法不能作鑒別用。然而它的實現在速度上占很大優勢。DES軟件實現要比RSA快100倍。非對稱加密算法的密鑰管理簡單,又能用於數字簽名等鑒別目的,但通常需要較多的CPU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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