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醫囑執行流程:
醫生下達口頭遺囑--- 護士復誦壹遍----與醫生***同核對藥物-----實施護理-----保留空安瓿----記錄口頭醫囑內容 -----醫生補開醫囑 -----護士簽名。
二 執行口頭醫囑應註意什麽
醫生開口頭醫囑後重復壹遍,給藥前再重復壹遍,聽到醫生確認後方可給藥,所有用藥的安培留下,以便核對,最後讓醫生補開醫囑
三 護士執行口頭醫囑應遵循“三清”指的是
護士執行口頭醫囑應遵循的三清原則是病人狀況清,用法清,用量清。
四 國家是否有規定不能執行口頭醫囑
執行口頭醫囑的管理規定
壹、口頭醫囑範圍標準:
1、醫生因為正在做無菌操作,不能書寫醫囑,而病人又急需處理時;
2、危重病的搶救時,來不及書寫醫囑時;
二、口頭醫囑方式
1、現場口頭醫囑方式;
三、相關措施:
1、醫院應制定出嚴格的口頭醫囑的管理範圍與標準,原則上使口頭醫囑應
用到最少並能執行的最好,並應列為醫院管理中(綠色通道)的規章制度。
2、醫生是做好口頭醫囑的關鍵:能下達醫囑時的書寫原則必須遵守。醫生在下達口頭醫囑時必須清晰地說出藥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齡、床號、劑量等。註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來表示所使用藥物的劑量。特別需要說明在劑量上,如g 、mg,並重復兩遍。
3、醫生離開現場之前,應及時補記口頭醫囑於醫囑單或醫囑本上並簽字;
執行護士確認後方可離開;完成已執行的口頭醫囑補記和轉抄醫囑工作。
四、護士當好醫囑的直接執行者:應把好最後壹道防線。
1、嚴格執行“三查八對”制度;
2、清楚地復述醫囑並確保得到醫師的確認;
3、現場中應有兩個人聽到同樣的口頭醫囑;
4、現場能直接記錄下來作為口頭醫囑的憑證為好;
5、及時核對認可的口頭醫囑;
6、執行護士書寫口頭醫囑時應當字跡清楚、藥名、劑量準確;
7、執行口頭醫囑的註射醫囑時不要把液體瓶、安剖遺棄,以作為核對口頭
醫囑時使用;
8、認真執行口頭醫囑制度,確保及時在所有口頭醫囑上簽字;
9、建立雙方查對制度,確保口頭醫囑的正確實施,保證病人的安全。
五 在進行病人緊急搶救中,護士執行口頭醫囑的話要遵循什麽原則/
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壹、制定醫院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各專業常見危重患者搶救技術規範,並建立定期培訓考核制度。
二、對危重患者應積極進行救治,正常上班時間由主管患者的三級醫師醫療組負責,非正常上班時間或特殊情況(如主管醫師手術、門診值班或請假等)由值班醫師負責,重大搶救事件應由科主任、醫政(務)科或院領導參加組織。
三、主管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與患者家屬(或隨從人員)進行溝通,口頭(搶救時)或書面告知病危並簽字。
四、在搶救危重癥時,必須嚴格執行搶救規程和預案,確保搶救工作及時、快速、準確、無誤。醫護人員要密切配合,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楚,護士在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復述壹遍。在搶救過程中要作到邊搶救邊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說明。
五、搶救室應制度完善,設備齊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須實行“五定”,即定數量、定地點、定人員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
六 護士什麽情況下可以執行口頭醫囑簡答題
護士壹般不執行口頭醫囑,在搶救或手術過程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時,護士復誦壹遍,雙方確認無誤後才可以執行,搶救或手術結束後醫生要及時補全醫囑
七 什麽情況下可以執行口頭醫囑,如何正確執行口頭醫囑
口頭醫囑在壹般情況下不予以執行,但對搶救或手術過程中的口頭醫囑,護士必須向醫生復述壹遍,雙方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事後由醫生及時補寫在醫囑單(本)上。
八 醫生的口頭醫囑護士應該如何執行
除搶救或手術過程中以外,不得執行口頭醫囑。如醫生下達口頭醫囑,我們護士執行者需復述1遍,藥物經2人核對準確後立即執行,並保留使用過的空安瓿,醫生補記醫囑後,方可棄去。
九 護士應該如何實行口頭醫囑
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向醫生復誦壹遍,雙方確認無誤後放可執行.搶救結束後,請醫生及時補寫醫囑和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