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農村合作社流程
1、名稱預先審核
註冊合作社之前,先要為合作社起壹個好名字。壹般合作社名稱由四部分構成,“管轄區域+字號+行業性質+專業合作社”,比如“阜平縣+宏達+種植+專業合作社”。名稱預審要到合作社註冊地縣級以上工商部門辦理,直白點說,就是縣工商局、市工商局、省工商局。
2、註冊辦理營業執照
如果名稱審核通過,即沒有與同地區其他合作社重名,並且符合合作社法的規定,就可以開始下壹步的註冊。
3、營業執照審核
工商部門在收到相關文件以後,會在壹定的工作日內辦理營業執照,具體根據各地工商局的具體情況而定。
4、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合作社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後,要到同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5、辦理稅務登記
除了以上內容,還要到同級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6、辦理公章
到公安局辦理合作社公章
7、銀行開戶
到任何壹家商業銀行或者農村信用社開設合作社對公賬戶
二、需提交以下文件
(壹)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載明成員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以及成員出資總額,並經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
(六)載明成員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身份號碼或者登記證書號碼和住所的成員名冊,以及成員身份證明;
(七)能夠證明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其住所享有使用權的住所使用證明;
(八)全體設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擴展資料:
1、農村合作社,產生於20世紀五十年代初,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範圍內,由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2、農村合作社經歷了三個主要時期,即合作化時期(從初級社到高級社);人民公社時期(生產隊、生產大隊、公社三級所有,生產隊為基礎);
經濟合作社時期(農村改革撤銷人民公社、設立鄉村建制後原來的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相應地變更為鄉、村民小組,為適應生產隊的經濟職能,又更名為經濟合作社,村民小組和經濟合作社兩個名稱同時存在)。
參考資料:
合作社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