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人證書或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屬於單位產權的需提交此信息)。單位或村委會聲明原始證明丟失。申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土地使用證明文件,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壹並繼承的,應出示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人簽署的協議、街道證明。
3.查詢遺失土地證的登記結果。(去國土部門檔案室,帶上身份證)辦理土地證;填寫土地證書遺失聲明;土地證書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公章)。
住宅用地土地證丟失後發表聲明的流程是怎樣的?
1.壹是妳要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持土地使用證號和身份證到相應報紙刊登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
2.在當地地籍檔案中核對土地證號,在地籍科填寫《住宅用地土地使用證遺失登記申請書》。格式如下:遺失聲明:房屋所有人不慎遺失位於某房屋的產權證,產權證編號:。特此聲明作廢,土地證也作廢。
3.在費用的繳納上,不同的地方可能會收取不同的標準。在地級以上主流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很正常,收費150元到300元。
4.領取申報單,到當地日報登記,購買3份報紙(可根據實際需要多買)。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到行政服務中心補辦新證或辦理過戶手續,國土城建水務部地籍司將盡快公布受理機構所在地及辦理時限。
政府回購房屋的土地證丟失後如何登報聲明?
65438+特此聲明作廢,土地證也作廢。
2.房產證丟失後可以補辦。房產證丟失後,應先向不動產登記機關掛失。
3.失主將在指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聲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土地登記辦法》第七十七條:土地權屬證書遺失或者滅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申請補發前,在指定媒體上刊登遺失或者滅失聲明。但沒有具體時間,以當地政策要求為準。壹般兩個月,然後去國土部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