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就對我平臺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認可,這在國內屬於首例電子合同案例。此後,包括杭州、蘇州、廣州、上海、重慶、天津等地的法院和仲裁機構,也先後認可了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下面,就例舉其中壹個電子合同案例,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電子合同為什麽能夠獲得法院以及仲裁機構的認可。
2016年4月20日,A公司和B旅行社達成合作,A公司負責為B旅行社的旅遊產品招徠遊客,交由B旅行社接待。當天,雙方通過我平臺簽訂了壹份電子合同。
後來,由於B旅行社的違約,某次已經確認的行程被迫取消,A公司收到大量遊客投訴。A公司退還了遊客的款項,並為此支付了4萬多的賠款。
不久之後,A公司壹紙訴狀將B旅行社訴至法院。
A公司表示,本案涉及的合同通過電子簽章形成,電子簽章的真偽由我平臺大審查確認。
隨後,A公司向我平臺申請了文件簽署真實性證明報告,並向法院遞交了該報告。
最終,經過審理,法院於2018年5月14日對這個案件做出判決,認定在我平臺上簽署的旅遊電子合同依法成立並有效。
法院判決:“本院認為:原告提交的旅遊者委托接待合同、法大大文件簽署真實性證明報告、產品取消單、投訴確認單、付款回單、委托接待合同及公證書及其庭審中的陳述意見等證據相互印證,可以確認其真實性。據此,可以確認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委托接待合同依法成立並有效,雙方均應當按約履行自己的義務。”(摘自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我平臺電子合同多次獲得法院及仲裁機構的認可,成為行業內擁有豐富判例的電子合同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