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張韶涵已經很紅了,卻被父母親戚誣告,所有積蓄都被母親拿走了。
?然而,張韶涵沒有放棄。她用自己的行動證明,她不怕任何人的威脅。她創辦了自己的公司,在事業和物質上都收獲頗豐。沒有人能命令她。
?就像她的歌壹樣,每次都是在流浪的孤獨中堅強。她每次受傷都不流淚。她似乎有壹雙看不見的翅膀,帶著它飛過絕望,最後她看到自己所有的夢想都在綻放。
?今天,張韶涵已經38歲了。壹路跌跌撞撞,真心祝願她早日找回失去的美好。相信:愛情,如果走得夠遠,也應該會遇到幸福。
?我喜歡張韶涵的歌和她勵誌的人生。是的,我們要活的有底氣,有資本,活的in live h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