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登記的戶主名字離婚後分割如下:如果安置房是婚後財產,原房屋被拆遷後,壹般都采取補償款與優惠價安置相結合的辦法,既壹方面根據被拆遷人原有房屋的具體價值給付相應補償款,另壹方面根據原有房屋居住人口確定被拆遷人所能夠以優惠價計算的安置房面積。要看拆遷前的房屋權屬歸於誰,如果是壹方婚前購買則屬於個人財產,如是婚後購買屬於夫妻***同財產,安置房是原房產的延續,其權屬性質並未改變。
1.如果被拆遷房屋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且根據拆遷政策,安置房屋面積是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進行置換,則拆遷所得的安置房屋屬於男方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
2.如果被拆遷房屋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但是根據拆遷政策,安置房屋面積按照人口數進行安置,女方也屬於被安置人口,則拆遷所得的安置房屋屬於夫妻***同財產,但是法院在分割時也會考慮到房產來源等酌情給男方多分。3.如果被拆遷房屋屬於夫妻***同財產,則拆遷所得安置房屋屬於夫妻***同,女方可以分割。
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遷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所以和購買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如果安置房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進行過戶。安置房過戶壹般有時間限制,每個地方規定不壹樣,壹般不滿5年不能過戶。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壹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