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通過可靠的數字簽名技術簽署電子合同更好。其優勢主要體現在效率與風險控制能力上,同時在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上也有壹定優勢。
簽壹份紙質合同,通常有三個步驟,但是隨著異地簽署和互聯網技術在商務洽談中的參與,紙質合同蓋章成為商務活動在線化鏈條中的壹個缺失環節(只有蓋章不能在線化):
1、蓋章前要審批,流轉審批過程慢;
2、蓋章時對時間、地點有局限性、壹致性比對耗時;容易產生印章違規違紀使用的隱患;
3、蓋章後歸檔調閱不便,浪費儲存空間,易丟失易損毀。
相比較紙質合同的使用弊端,電子合同簽署的過程能夠滿足信息化辦公場景之下,企業對合同審批、簽署、歸檔等關鍵節點的管理:
1、合同審核,縮短周期:通過電子化流轉的手段替代原有線下審批流程,使業務合同雙方均可在線審批,加快簽約進度。
2、印章使用,操作快捷:不論是直接使用第三方電子印章雲平臺應用還是將電子印章的管理功能集成到組織內部的管理系統中,移動化的印章使用模式,更適應當下移動化、在線化辦公的需要。
用印審批、身份認證、在線蓋章,改變了原來物理印章使用必須在組織內部監管之下才可使用的局限性。通過線上審批之後,印章管理員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手機等移動設備蓋章完成簽署需求,及時性、規範性、便捷性明顯提高。同時也能防範偷用盜用印章等行為
3、合同歸檔,節約成本:調閱十年前的壹份合同需要多久?紙質合同管理模式下時間無法明確估計,但是電子合同則可以通過關鍵字檢索的方式快速獲取。無論是存儲還是調閱、歸檔,都能確保快速、簡便。
綜上,公司簽署合同過程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應該通過電子合同簽署的方式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