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年2月13日,樂華娛樂發布聲明,回應旗下藝人黃智博利用疫情“賣口罩”被抓壹事,稱已與黃智博解除練習生合同。
3.2020年2月1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黃誌波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4.2020年2月25日,浦東新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黃誌波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捏造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依法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公訴。
2.2020年2月13日,樂華娛樂發布聲明,回應旗下藝人黃智博利用疫情“賣口罩”被抓壹事,稱已與黃智博解除練習生合同。
3.2020年2月1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黃誌波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4.2020年2月25日,浦東新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黃誌波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捏造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依法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