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上本人身份證和相關資料去戶口所在社區進行失業登記並辦理即可。
根據《江蘇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規定:高新區戶籍人員需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兩寸照片1張和離職證明等材料到戶口所在社區進行失業登記並辦理《就業創業證》(勞動手冊)。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受理後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
擴展資料:
根據蘇州市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五條 各級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應及時將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登記的相關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同時要建立《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臺帳,準確記錄和及時更新勞動者就業失業登記和享受政策情況的數據,確保臺帳記錄與計算機數據庫數據壹致。
各級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建立就業和失業管理數據庫,對數據信息進行儲存和備份,並上傳蘇州市數據庫。
第三十六條 《就業失業登記證》基本信息記載內容須經打印機打印生效。《就業失業登記證》嚴禁偽造、塗改、撕頁。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通過偽造《就業失業登記證》騙取國家稅費或補貼資金,情節較輕的責令退回相應資金;情節較重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就業失業登記證》被塗改、撕頁的,原證件失效,勞動者須按規定程序重新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第三十七條?《就業失業登記證》嚴禁出借、出租、轉讓,失業人員出借、出租、轉讓《就業失業登記證》給他人使用享受免費公***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註消其失業登記;
用人單位違法使用、借用、租用、冒名使用《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免費公***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取消用人單位享受免費公***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權利。違法所得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蘇州市人民政府-蘇州市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