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公證費的收費標準如下: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標的額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3、證明用於職工公積金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費100元。
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公證需要材料如下:
1、辦公證應提供證明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若是單位辦公證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和身份證;
3、理人代辦公證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及委托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
4、還應按申辦的公證種類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證、親屬關系公證須提交或單位出具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第四十六條
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