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應該正確填寫民事訴訟原告和被告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署名和時間等資料。
(壹)民事訴訟原告和被告基本情況
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等基本情況。為便於聯系,要求民事訴訟當事人提供聯系地址和電話,民事訴訟原告應當填寫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
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被告是法人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實際營業地與註冊地不壹致的,還應提供實際營業地址。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二)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即民事訴訟原告人通過訴訟要求達到的具體目的。民事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三)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事實包括糾紛起因、過程、現狀,即引起民事訴訟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
(四)署名和時間
民事訴訟狀應由原告簽名或蓋章,並簽署時間。原告授權他人代為起訴的,必須有明確的代為起訴的授權,但訴狀上仍需有原告的署名。
民事起訴狀的註意事項
訴訟上簽署的時間與實際遞交訴狀時間不壹致的,原告應註明實際遞交的時間,以實際遞交訴狀的時間為正式起訴時間。
想要得到什麽樣的法律結果。還應對自己的訴訟理由,侵害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詳細的書寫。被告人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最後就是上訴的時間進行認真的書寫。保證上訴書的合法合理性。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不管是民事起訴狀還是壹些其他的法律文書,都是可以委托律師代為書寫的,因為律師具有專業的法學知識,所以肯定是能夠寫得非常的專業,但是需要提醒大家註意的是,請律師代為書寫,會有費用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