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申請人親筆簽名;
3.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復印件1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申請人親筆簽名;
4.原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印;
5、原單位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應交回;
6.與原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1份(標準格式報勞動局備案),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申請人簽字。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申請人親筆簽名;
3.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復印件1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申請人親筆簽名;
4.原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印;
5、原單位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應交回;
6.與原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1份(標準格式報勞動局備案),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申請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