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和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
擴展數據:
案例:夫妻二人在買房辦房產證時被抓到偽造離婚證。
2012年8月,劉、看中倉山區某樓盤的兩個單元。因為買房的需要,兩人決定先離婚,等自己買房後再復婚。在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後,找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從開發商手中買了兩套房子。
之後兩人用離婚材料分別向兩家銀行貸款。2065438+2004年9月,劉持《離婚證》等材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發現其《離婚證》系偽造,遂將夫妻倆移送公安機關。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1款: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人民網-夫妻在買房辦房產證時被抓到偽造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