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幾份扣押清單。

幾份扣押清單。

壹式三份。對扣押、查封的財物和文件,應當與在場的見證人和扣押、查封的財物和文件持有人核對清楚,當場制作扣押、查封的財物和文件清單壹式三份;

註明財物或者文件的名稱、編號、數量、特征和來源,由調查人員、持有人、見證人簽名,壹份交持有人,壹份交公安機關保管人,壹份備查。持有人的財產、證件無法確定或者持有人拒絕簽名的,偵查人員應當在清單中註明。依法扣押文物、金銀、珠寶、珍貴字畫等貴重物品的,應當拍照或者錄像,及時鑒定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