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名股票上需載明哪些事項
記名股票上需載明的事項有: 1、公司的名稱和成立日期; 2、股票的種類、票面金額、代表的股份數和編號; 3、 法定代表人 的簽名和公司的蓋章; 4、如果是發起人的股票的,要標明發起人股票的字樣。《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八條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