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簽證比較容易辦理,材料也簡單。但是對資產證明卡的也比較嚴格,需要提供大量的經濟證明文件。哥斯達黎加簽證需要提供護照公證,經濟證明公證等雙認證,所有公證文件都需要西班牙文。
哥斯達黎加簽證材料:
用西班牙文完整填寫的申請表,主要包括:申請者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國籍、職業或職務、護照號、詳細居住地址、父母姓名及國籍、赴哥事由(例如:商務、旅遊、學習等),如有需要,須註明申請者與哥斯達黎加公民或哥斯達黎加居留者的關系、預計抵哥、離哥和停留時間,及在哥確切居住地址、用於接收通知的傳真或電子郵箱、申請日期和簽名。
1、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護照或旅行文件。
2、赴返哥斯達黎加的航空、陸路或水路交通預訂單。預訂單必須包括出發日期。
3、申請者在哥斯達黎加簽證停留期間生活所需的經濟證明,並經認證。文件須譯成西班牙文。
經濟證明是指:
單位介紹信或工作證明,要求說明申請人的職位或職稱、收入和在職時間。
申請人最近3個月的銀行賬戶情況(即工資卡明細)。
申請者所遞交的文件不僅要證明經濟償還能力,還要證明申請者與其本國會有後續聯系。
哥斯達黎加領事館可能會要求申請者出具額外的文件。
4、出生證明,須經過公正、認證並附西班牙文正式翻譯。
5、無犯罪記錄證明,須證明最近3年來無犯罪記錄且須經過公正、認證並附西班牙文正式翻譯。該證明須由申請者所屬國家相關當局或由申請者居住地相關當局出具。
6、2張彩色護照照片。照片應包括申請者的臉部正面,眼睛睜開,無遮擋,易識別。照片背景須為白色,光線充足,對比度和清晰度要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