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只有蓋章沒有簽字才有效嗎?
1,有效。合同只有雙方蓋章才具有法律約束力,沒有雙方簽字。如果合同的簽字或蓋章符合這些條件中的任何壹個,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合同既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另壹方已經接受,那麽合同也是有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二、什麽情況下合同不能成立?
1.合同履行期間,對方拒絕接受履行。即使對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合同也不能有效成立,因為這意味著雙方對合同內容沒有達成壹致意見;
2.如果壹方履行次要義務,另壹方接受,但債務人拒絕履行主要義務,另壹方不能請求債務人繼續履行主要義務,即合同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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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