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委托* *(身份證號:* * * * * * * *)同誌負責我公司產品的銷售和結算工作。請將我司貨款匯入以下銀行賬戶,由此產生的壹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由我司承擔,與貴司無關。
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貴公司。如果我司未能及時通知貴司,由此造成的壹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由我司承擔!
特此聲明!
授權期限:200* *月* *日-200* *月* *日戶名:(電腦打印,非手寫)
賬號:(電腦打印,非手寫)
開戶行:(電腦打印,非手寫)XX銀行XX支行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個人簽字/蓋章)201*年*月*日。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名稱變更需要公司註冊壹年以上。
公司變更登記是指公司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類型、註冊資本、經營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登記。
申請變更名稱,應當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決議等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