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天選之子,這哥們簡直就是為了籃球而生。16歲,詹姆斯已經稱為了全美聞名的球星,每次比賽,前來看詹姆斯打球的人太多了,詹姆斯的高中不得不把球館遷到更大的場所,甚至“飛人”喬丹都曾經多次前往觀看詹姆斯打球。
2003年,18歲的詹姆斯宣布選秀,手握狀元簽的騎士簡直有了種雙色球的感覺,壹來詹姆斯絕對有機會成為巨星,二來詹姆斯可是阿克倫之子,這是自己的孩子。選秀上面,詹姆斯沒有太多的選擇,但是在球鞋選擇上,詹姆斯則有了自主權。
如同去年耐克、阿迪、安德瑪、AJ、國內品牌對於“胖虎”的追求,詹姆斯同樣得到了如此的待遇。當年耐克、阿迪、銳步三大巨頭對詹姆斯發起了追求,詹姆斯參觀的首站是銳步,銳步壹度表示詹姆斯如果拒絕參觀耐克和阿迪並且簽約,可以多給詹姆斯1000萬美元,18歲的詹姆斯抗住了誘惑,最終選擇和耐克簽下了7年8700萬的大合同,要知道這份合同比當年科比簽約的還要高。SO,問題來了,18歲引發球鞋品牌哄搶,喬丹為何沒有選擇簽下詹姆斯?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喬丹為何沒有選擇簽約詹姆斯?
眾所皆知,AJ只是耐克旗下的壹個子公司,但是從去年哄搶“胖虎”,我們就可以看出在日常經營種,兩家也是對手,AJ同樣可以選擇自己的代言人,而AJ在代言人選擇上,很大程度要經過喬丹的同意。
為何喬丹當年沒有選擇簽下喬丹呢?首先是耐克的堅決。當時耐克這邊的代言人並不是非常的出彩,而且當年阿迪達斯五虎的狙擊也是非常的強大,所以耐克必須拿下詹姆斯,作為未來和阿迪對抗的資本。
其次是戰略上的統壹。為什麽不讓AJ參活進來呢?AJ的加入會造成自家人擡價的情況,而且最為重要的壹點是AJ那邊已經有喬丹本尊在撐場面,耐克更加需要詹姆斯來提升影響力和銷售力,畢竟把詹姆斯和喬丹兩個大IP放在壹個品牌,並不是太好的選擇。
相比胖虎,耐克還是更加的重視詹姆斯的存在,否則耐克也不會把胖虎給AJ,而留下詹姆斯作鎮店之寶,而事實也證明了,耐克的選擇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