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結構
(1)招聘領導小組
組長:沈世賢(縣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李銀芬(縣教育局副局長)
許(縣教育局副局長)
許(縣教育局副局長)
成員:陳、熊、、李春華、羅開宗、高、陳。
(2)招聘監督組
組長:王(教育局紀檢組長)
成員:縣教育局督導室主任,各設崗學校紀檢人員。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編制限額內公開選聘。嚴禁人浮於事。
第三,考生
全縣在編在職教師、中學校長、教育辦公室主任。
第四,公開選拔職位
(1)愛華完全小學:語文綜合崗位4個,教學主任崗位1個,總務崗位1個,* * *崗位6個;
(2)民族中學:1數學崗,1物理崗,2 * * *;
(3)縣中心幼兒園:1教師崗位;
(4)草埔街道幼兒園:1教師崗位(僅限女性)。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資格
(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二)熱愛本職工作,有壹定的專業理論基礎,掌握壹定的現代教育技術,積極推動課堂教學改革。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各崗位資格
1.萬愛花小語種號碼綜合崗
(1)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5年教齡(2009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近三年內,小學教師(特殊專業除外)報考人員學年末所教科目平均成績高於所在鄉(鎮)5分及以上;近三年內,初中教師申請人所任教科目(特殊專業除外)學年末平均成績高於本縣平均成績5分以上;近三年內,高中教師申請人在學年末所教科目(特殊專業除外)平均成績高於全市平均成績4分及以上。
2.愛華小學指導員崗
(1)縣城現任或曾擔任中學校長;
(2)縣現任或曾擔任教育辦公室主任。
3.愛華完小總務崗
(1)縣裏現任或曾經的教育辦公室主任,中學校長。
(2)縣教育辦公室目前或曾經是會計人員。
4.民族中學數學和物理教師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與所報考崗位壹致,教齡滿5年(2009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2)近三年內初中教師報考人員教學科學年終統考平均分高於本縣5分以上;近三年,高中教師報考人員教學科學年終統考平均分高於全市平均分4分及以上。
5.幼兒園教師職位
(1)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具有3年以上教學經驗(1年9月前參加工作)。普通話水平二級及以上;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五)報名人數不足1: 3。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50%,面試50%)
1.筆試:主要測試競爭對手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和政策法規水平。筆試采取百分制,按照崗位設置數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1: 3。
2.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初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采用講座答辯的方式進行,幼兒教師崗位面試采用競爭陳述和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1)初、小學教師崗位面試
①講座:備課和講座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占60%)。
(2)答辯: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占40%)。
(2)幼師在職面試。
面試采取競爭性陳述和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競爭性陳述20分,專業技能測試80分。
(1)競技演示(時間不超過10分鐘)。(20分)
②專業技能測試。(80分)
壹、鍵盤、聲樂考試。面試老師準備壹首歌,現場播放。(手風琴、電子琴、鋼琴)(40分)
B.簡筆畫。命題考試。(20分)
c、舞蹈技巧。自帶現場舞蹈表演。(20分)
七、招聘程序
1.將會發布公告。8月8日將在鄖縣電視臺、滄網、各鄉鎮教育辦公室、各中學、縣直屬學校校園郵箱進行公告。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方可報名。報名時間為8月14日上午8: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
(2)報名地點:愛華完全小學。
現場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提供《雲縣城區校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2014,須加蓋相關單位公章。報考愛華小學總務兼教育主任壹職,只需要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即可。
3.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8月9:00 15-165438+淩晨0: 30。
筆試地點:愛華完全小學。
面試時間:8月16。
面試地點:初中小學在定崗學校;幼兒園教師崗位在縣城中心幼兒園。
4.擬錄用:8月17日根據競聘教師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結束後,教育局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由定崗學校(園區)辦理聘用手續。
八。相關要求
1.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都要求公開、公平、實事求是,增強透明度。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則,秉公辦事,遵守紀律,堅決反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單位領導和人事幹部給予紀律處分,對在人事調配工作中委托他人說情、請客送禮、弄虛作假的職工,除嚴肅批評教育外,三年內不得調離。
2.進入原學校新競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只能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年核定的專業技術職務執行,從第二年起,按相關學校(園區)《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辦法》和《崗位考核辦法》與其他教師平等參與評聘。
雲縣教育局
2065年8月8日4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