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委托書壹般要寫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期限、是否有轉委托權等等。如果要求辦理委托公證的機構有固定模板的話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麽寫也可以到公證處後由公證員代為制作委托書。由於委托書上要寫明受托人的個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房產委托公證該怎麽辦,委托人辦理房產委托公證,必須親自攜帶房產委托書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房產委托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下列材料:(壹)委托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托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二)(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三)委托人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壹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