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程序的壹般規則
第九十條
為查明案件,需要解決案件中有爭議的專門問題,應當指定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鑒定後,鑒定人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字。第三十三條
在鑒定過程中,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的,可以咨詢本機構以外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但最終鑒定意見應當由本機構司法鑒定人出具。
專家意見應當簽名並存入鑒定檔案。
司法鑒定程序的壹般規則
第九十條
為查明案件,需要解決案件中有爭議的專門問題,應當指定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鑒定後,鑒定人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字。第三十三條
在鑒定過程中,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的,可以咨詢本機構以外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但最終鑒定意見應當由本機構司法鑒定人出具。
專家意見應當簽名並存入鑒定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