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勞動合同必要要求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簽章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勞動合同中蓋章,則該勞動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1、合同可以在當地社保局網站下載最新版的,對於公司來說,合同中甲方的基本信息的填寫壹定不能出錯,尤其是勞動保障證號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2、員工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這三個最基本的是必填的,戶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實際居住地是現在所住的地址。
3、勞動合同期限有三種,固定,無固定,以及按照完成工作任務來簽訂,這個是根據企業規定的實習期來寫的,具體可以參照勞動法。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填寫壹定要具體,尤其是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從事的工種,是工人還是管理部門。
5、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壹定要符合國家勞動法規定,企業不要想鉆法律的空子,正常國家規定壹天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兩天,其他時間工作的統壹要算加班。
6、勞動報酬最基本的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管妳是計時還是計件工資,都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的規定是和前面勞動期限掛鉤的,具體參照國家規定的勞動法。需要註意的是,試用期的工資也不得低於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8、最後,合同壹式兩份,員工壹份,單位留存壹份,病加蓋單位公章,以及雙方簽名有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這壹規定明確了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