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況判斷。如果是自己簽訂的不知情的合同,基於重大誤解訂立的,該合同屬於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如果是他人代簽,未經本人授權的,屬於效力待定合同,經本人追認後合同生效;本人不追認的,合同對本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