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的意思是:***同商議。
詳細解釋
1、***同商議。
漢趙曄《吳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光欲謀殺王僚,未有所與合議。”宋王禹_《鄉老獻賢能書賦》:“合議於眾寡,定謀於_老。”艾明之《雨》:“他們已經暗暗合議好,要把季阿鏡請去壹起吃飯的。”
人民法院對壹審刑事、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除壹部分簡易案件實行獨任審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壹審行政案件壹律由合議庭審判;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和死刑復核案件全部由合議庭審判。
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其成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臨時組成的,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壹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案件的時候則自己擔任審判長。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如果意見分歧,應當少數服從多數,但是少數人的意見應當記入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簽名。
合意與合議的區別:
合意是指符合某人的意願,讓他感到滿意。
合議是指在案件審理中,由法庭審判人員(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等)組成的合議庭所進行的審議、判定被告人有罪與否並量刑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