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的流程如下:
1、確定合同訂立主體,應當有兩方或者多方當事人;
2、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標的、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等;
3、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
4、合同成立應當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簽合同的註意事項:
1、簽訂合同要遵守法律規定,正確適用法律。簽訂合同時要註意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違反法律,否則會導致合同無效;
2、平衡合同風險與確保交易成功的原則。有權利就有義務,有收益就有風險,簽訂合同的時候要盡量規避風險;
3、合同文字表述要明確,條款要具體詳細,協調壹致,合同條款的文字表述要清楚,無歧義,條款要且體而詳細,符合邏輯,並且前後條款的表述要保持協調壹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