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補充協議需要蓋章。因為補充協議屬於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有壹些補充協議比原始合同還要重要。為了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蓋章並且有簽字的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更廣,而且補償協議是對主合同的壹個添加條件或者問題,還有壹些添加的是賠償等問題,如果不蓋章,法律效力不明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