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事項:
1.考生應積極配合課程筆跡信息采集,按規定在答題卡相應區域完整抄錄考生誠信測試承諾書。凡不抄寫、不簽字或抄寫不全、字跡不清者,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2.社會考生按照報名時選擇的考區參加考試,原則上不得變更考區。因工作、居住地變動確需變更考區的:
在考生服務平臺申請更改考區。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轉出考區教育考試機構申請轉出。
轉出考區的教育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後,持相同證明材料聯系轉入考區的教育考試機構申請轉入,轉入考區的教育考試機構審核通過。
3.上半年改考區申請時間為2月1-1。請考生提前準備,聯系相應考區。
4.考生應主動接受監考人員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個人物品的必要檢查。嚴禁將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塗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帶入考場。文具、用品等。不得在考場內傳遞。所有考場都是視頻監控考場。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規,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