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的退出協議可以這樣寫:1。首先,陳述股權轉讓協議退出協議的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信息;2.然後具體說明股權轉讓協議和退股協議轉讓的股份數量;3.在股權轉讓協議和退出協議中說明股權轉讓價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4.在股權轉讓協議和退出協議中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條款;5.寫下股權轉讓協議退出協議關於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條款。6.記下股權轉讓協議退出協議關於爭議解決的條款;7.在協議生效之日,記下股權轉讓協議的退出協議條款;8.註明股權轉讓協議和退股協議的簽署日期,雙方簽字蓋章。
法律客觀性:
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