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妳父親作為申請人是有責任的,因為是他代簽的;
第二,重要責任在銷售人員。首先,妳要確定分紅險的分紅是不確定的,不能具體規定分紅多少,甚至百分比。如果在銷售中提到,那就是誤導銷售,妳爸爸應該抓住。同時簽的保單應該不是保險公司核保部門承保的,回訪電話也要打給妳和妳父親。如果妳之前沒有收到,那是保險公司的責任。
第三,如果保單已經過了10天,那妳就拿著合同,記住我上壹點說的要點,去保險公司要求退還全部保費和利息損失。如果他們試圖用各種方式安撫妳,妳可以只說:要麽解決,要麽去見主管。
第四,壹般不會去保監會。如果有,應該去保監會報案,但是處理時間比較長。
第五,產品本身不是騙人的,而是被太多銷售人員誤導的。錢不多就去做,不然整個保費回收過程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