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離婚後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離婚後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夫妻雙方或者壹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或者依法只收養壹個子女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並自願領取證件的,按以下程序申請:

(壹)在村(居、社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填寫基本信息,並在“申請理由和承諾”欄親筆簽名;

(二)所在村(居、社區)審核並簽署意見,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

(三)申請人或村(居、社區)計劃生育值班員,需攜帶申請表及以下相關證件和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2、有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二人近期2寸橫向免冠照片;

4.依法收養子女的,應當提供收養證明及其復印件。

擴展數據

需要註意的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原則上是自願的,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任何申請人不得獲得該證書。

(3)子女年滿16周歲的,也可以自願申請領證,但獨生子女證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的優惠政策”的章。

(4)不申報孩子戶籍的,不出具證明。

(5)未申領《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方可申領此證。

百度百科-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