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未簽字的借條有效嗎?
當然,借款人沒有簽名是沒有影響的。未簽字的借條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債務關系。寫借條的時候需要寫下雙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借款的金額和時間,還有還款的時間和方式。
借據沒有借款人的簽名是無效的;借條是壹種合同關系,即債權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必須有雙方,而壹張借條是屬於雙方的合同,必須是雙方的真實表示。所以不能說這張借條沒有借款人簽字就是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合同也就是借條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效力。
標準借據應包括以下內容:
(1)應清楚書寫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
(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3)貸款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具體還款日期;
(5)貸款利息要寫清楚,要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要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等約定;
(6)應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期、時間和支付方式;
(七)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親筆簽名;
(八)必要時,應由保證人簽字,明確保證期限和責任。
2.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壹個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主張法定代理人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法定代理人終止之日起計算。
如果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需要註意的是,借條必須有借款人簽字,只有寫了名字才能確認雙方關系。只要欠條缺乏效力,就不會被法律認可。所以在處理的時候要結合實際情況,這樣才能保證雙方的利益和權利都不會受到損失。